普华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一九九六年成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是按照国际惯例组建和运作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业务主要涉及公司、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房地产、税务、国际贸易、反倾销、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执业过程中,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本所以特有的团结、协作精神,集聚了一批高素质专、兼职律师,大部分律师有在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工作的经历,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本所根据各位律师的知识结构、经验及特长,设有公司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六个专业部门,制定了各类业务操作规程,注重律师的专业分工,不同领域的专业问题由熟悉相关专业的律师处理,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本所聘请了我国法律界的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解决各种疑难法律问题。 本所宗旨是: 为委托人提供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同时,通过律师执业促进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本所的服务和合作的客户主要有: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远大集团总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美国通用德尔弗汽车系统中国公司、华能新能源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友集团公司、北京市华超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总公司构件厂、世联国际商业网络中心、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市万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工商联、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赣州市商业银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世纪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协禾洋行、深圳赛格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科尔沁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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